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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投资税务筹划:选择公司还是非公司组织形式?

来源:上海朱永红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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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行业里的精英,在积累了一定的能力、人脉资源和资金后,都会有出来单干的想法。尤其是依赖于个人能力的行为,有人成立了工作室,或者几个朋友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,也有一些朋友成立小公司。那么,大家在组建团队的时候,有没有考虑过有限公司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税率与税负的问题呢?

 

税务筹划思路

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,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,仅对投资者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而公司不仅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,在股东分配股息、红利时还需要按20%交纳个人所得税,也就是个人投资公司,如果想个人股东要从公司分得股息、红利,则企业已先交企业所得税,在有税后利润的情况下,且已按公司的规定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,才可以进行股东利润分配。即个人投资公司需要交给两次所得税。

当然,对于居民企业之间获得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,目前是免纳企业所得税。

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,则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,按个人所得税法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
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(国发〔2000〕16号)文件的规定,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,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,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

因此,对于个人投资者打算投资小型企业而言,前期在应纳税所得额较低的情况下,可以考虑设立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。

当然啦,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也有个明显的弊端,就是难以筹集大量的资金,限制了企业的大规模发展。所以对于那些想要在将来把业务发展壮大的企业主来说,还是得选择去注册一个公司。

 

附【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分析

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,投资者只能是一个人,该个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该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。如果在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,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。

根据合伙企业的规定,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。

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

 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,若经营不善出现亏损的情况下,应投资者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,包括已投资到企业的财产和未投资到企业的个人全部财产。特殊情况下,甚至包括家庭的财产。

设立公司后,若企业出现亏损,原则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,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,超过出资额部分股东个人财产不会受到影响。但在以下二种情况 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1,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2,对于一人有限责任,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公司财产时,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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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
  • 律师姓名:上海朱永红
  • 执业律所:万商天勤(上海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3101*********5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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